摄影自诞生之初,便与“文献”概念紧密交织。法国摄影师尤金·阿杰曾在其工作室标牌上直接写下“Documents pour artistes”,翻译为“艺术家的文献”或“为艺术家创作的文献”。这一定位延续了上百年,摄影是记录的工具,是证据的载体,是通往事实的窗口。Documentary Photography在中文中多译为“纪实摄影”,也有学者称之为“文献摄影”,两者侧重略有不同,前者强调对社会现实的介入,后者更侧重记录本身,未必服务于特定的社会议题,而更强调作为材料、证据或档案的存在。
中国摄协副主席李树峰曾归纳出摄影的六项基本特性,即技术性、现场性、客观性、瞬间性、机遇性、选择性,这些特性使摄影区别于其他媒介的记录方式,并天然具备成为文献载体的优势。当摄影服务于明确目的时,摄影是纯粹的工具,服务于学术研究与文献保存。例
[详细...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