尽管“雅”“俗”是古典时代的艺术评价概念,但在古典式微的今天,人们依然使用它们并形成很多争讼和论辩,这已溢出其本身的意义而形成新的意义。
在历史语境下,雅俗之争可分四个时期。一是先秦,以儒家文艺观为主导的艺术体制把“雅”定义为“正”的典范、规则,是官方正统、艺术主流、文人士大夫普遍遵循的形式规律和内容准则;“俗”则是对普通百姓、民间艺术、乡野市井等阶层审美趣味的统称。
二是从秦汉到唐宋的古典时期,“雅”不仅被定义为官方、文人和宫廷艺术的普遍准则,还在时间层面不断地叠加,内容层面无限地累积,形成一个更为系统和庞大的艺术体制。以“雅”为中心衍生出系列概念,如雅乐、雅语、典雅、高雅、雅趣、雅观等,学者们以“注六经”的方式继续对雅的系统进行不断地阐释和衍生。而“俗”的概念和范畴则较少深入论述和系统阐释,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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